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4]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6046.5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2060.67万元,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总长度99.623km;新建污水处理站26座,处理规模8000m3/d;改造提升污水处理站12座,处理规模2820m3/d;项目总处理规模11420m3/d************办事处、大曹庄镇、东汪镇、侯口镇、耿庄桥镇、苏家庄镇、凤凰镇、贾家口镇、北河庄镇 。
(2)本次招标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4489.64 万元,勘察费限价:36.53万元;设计费限价:113.57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4339.54万元。
(3)计划工期:勘察周期:15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点位验收完成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
(4)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施工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
(5)其他: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为:南丁曹一村、二村、三村、营台村、范家庄村、胡谷村、邱头村、毕家寨村、东河庄村的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含道路恢复等工程)和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招标,本次为一标段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2业绩要求:(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6)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7)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8)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信誉要求:(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8 月 01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11)1)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将本标段预算金额的40%份额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留份额的60%;4)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可以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联合体牵头人)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在评标阶段,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后续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4其他要求: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数字证书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有关事宜可咨询400-707-3355。 (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投标人客服电话:0311-******、0311-******。 (6)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5 00:00:00 至 2025-08-29 23:59: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报名。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5-08-25 00:00:00 至 2025-08-29 23:59:5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15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电子投标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工具、系统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向 ******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赵冉,联系电话:0311-******。
监督部门名称: ******办公室
电话: 0319-******
电子邮箱: /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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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宁晋县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中标人 | 10000 |
招标人: |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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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兴宁街4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文路临-88号众美绿都2号院2-3号办公楼17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冰清 | 联系人: | 赵冉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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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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