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SHK采2025GK002
二、项目名称:******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专项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3层1611
中标(成交)金额:36.0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专项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 ******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专项工程结算审计务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所有单项同步进行审核,合理安排人员工作。结算金额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初稿;结算金额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结算报告之日起30天内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初稿;结算金额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结算报告之日起45天内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初稿。各单项经采购人确认后7日内提交正式审核报告。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建宇、陈立波 、陈开林、俞承钊、王维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应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付款方式。 ②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不足8000元,按8000元计取; ③开户名:******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 号:3500 1896 4070 5250 558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委员会评审:******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2.3本项目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人员驻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人员需从本项目投标团队人员名单中选派;以上人员驻场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要求提供专项承诺,属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2、其余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具电子票信息(请备注好开专票还是普票以及接收电子发票的信箱)发送至******。
4、未中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
******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9.6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柘荣县柳城北路82号
联系方式:温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号骏夷花园20号综合楼2层
联系方式:毛露清 王淑娟 陈英琴 0591-******
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申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