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5年12月2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本次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为系统自动生成,(3)□不要求 ?要求 ,具有[专业承包·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质要求。
现对本项目资格条件这二条澄清及明确:?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要求 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的生产企业。(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生产类或综合类)。
2、原招标文件P61页中“2、类似业绩与项目所在地匹配要求为:提供3个近3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7277.792545万元的建筑工程 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履约业绩。本项目的项目所在地为: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为系统自动生成,现对“类似业绩与项目所在地匹配度中的市(州)”进行澄清及明确,本项目的项目所在地为:湖南省·长沙市。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由于招标文件并未明确对授权委托人的要求,问:授权委托代理人可否为除项目经理外的,本单位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正式在职人员?
问题2: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是否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能否授权我单位其他员工(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问题1-2回复: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是本单位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也可以是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满足机器管系统相关要求的其他正式在职人员。
问题3:本项目仅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资质”,但资格要求的表述中又明确“牵头单位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请核查是否表述有误?请修正
回复:详见本公告第一条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4:请问工程名称是否按“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填写?
回复:工程名称按“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填写。
问题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建筑工程的业绩,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建筑工程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
回复:可以。
问题6:请问本项目的履约业绩所在地是否是长沙市范围即可?
回复:详见本公告第一条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7:请问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否可以填“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8: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未说明,请明确?
问题7-8回复:本项目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按合同金额的30%。
问题9:招标文件125-126页的“备注”信用加分说明未修改,请问关于信用评价情况是否按招标文件18页10.9条执行?
回复:信用评价情况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执行。
问题1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与本项目施工合同文件第77页“5.1质量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第91页“4.1质量标准”表述不一致,请问本项目投标函附录填写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是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为准?
回复:本项目的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的质量(保修)要求”执行。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本项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1条执行。
问题11:招标文件第145页“十四、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这一页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系统中没有上传通道,请问是否不需要上传“十四、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这一页?
回复:本项目为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电子评标项目,请投标人按照《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应当符合“湖南省机器管招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问题12: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系统中,施工组织设计每个上传节点都有内容概述,请问内容概述是否可填写“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回复:本项目为机器管招投标系统电子评标项目,请投标人按照《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应当符合“湖南省机器管招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问题:13、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均无安全目标,是否有具体要求,请明确。 2、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均无环境管理目标,是否有具体要求,请明确。
回复:安全目标为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人员“零伤亡”、上级“零通报”。包括: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火灾亡人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事故均为零。环境管理目标符合现行国家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通知等政策规定要求。
问题14:请明确本项目施工现场出入口与临水临电接入点位置。
回复:本项目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在北门卫;临电在北围墙中段靠院内临时变压器接入施工用电、临水也在附近接入施工用水。
问题15:本项目拟建垃圾站是否为总平面图中的“垂直式压缩式垃圾站”?若不是,请明确拟建垃圾站的具体位置。
回复:是。
问题16:本项目室外工程的施工范围是否为总平面图红线范围内,斜线填充区域以外的全部范围?
回复:是。
问题17:1、本项目节点工期是否需按施工合同文件要求即:“主体施工至正负零工程工期 90 日历天,主体工程竣工期 210 日历天,承包范围全部工程竣工期 390 日历天”执行?2、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主体施工至正负零工程工期 90 日历天,主体工程竣工期 210 日历天,承包范围全部工程竣工期 390 日历天。是否理解为:从项目开工至主体施工至正负零工程,工期为 90 日历天;从项目开工至主体工程竣工,工期为210日历天;从项目开工至承包范围全部工程竣工,工期为390日历天?
回复:是。
问题18:本工程招标项目名称: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而招标工程量清单HNZBJ文件(胚)中项目名称为: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HNZBJ文件(胚)中项目名称是否更改为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
回复:工程名称按“长沙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填写。
问题19:1、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94项中,清单项目名称(电力电缆WDZB1-YJY-4*70 1*35)与清单特征(电力电缆WDZB1-YJY-4*120 1*70)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2、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95项中,清单项目名称(电力电缆WDZB1-YJY-4*50 1*25)与清单特征(电力电缆WDZB1-YJY-4*70 1*35)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3、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101项中,清单项目名称(电力电缆YJV-4*120 1*70)与清单特征(电力电缆ZR-YJV-4*120 1*70)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4******消防工程第128项中,清单项目名称(配线 ZR-RYSP-2*1.5)与清单特征(配线NH-RVVSP-2*1.5mm2)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5、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39项中,清单项目名称(配线 WDZA-BYJ-2.5)与清单特征(配线WDZB2N-BYJ-2.5)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1、“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94项清单项目名称(电力电缆WDZB1-YJY-4*70 1*35)”,清单特征描述有误,以清单名称为准;2、“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95项清单项目名称(电力电缆WDZB1-YJY-4*50 1*25)”,清单特征描述有误,以清单名称为准;3、“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101项清单项目名称(电力电缆YJV-4*120 1*70)”,清单特征描述无误,将清单项目名称调整为“电力电缆ZR-YJV-4*120 1*70******消防工程第128项,清单项目名称(配线 ZR-RYSP-2*1.5)”,清单特征描述有误,以清单名称为准;5、“招标工程量清单电气工程第39项,清单项目名称(配线 WDZA-BYJ-2.5)”,清单特征描述有误,以清单名称为准。
问题20:在机械土石方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以下两项子目内容: 清单序号 3,项目编码 ******1001,项目名称为挖一般土方(场内汽车转运,用于填方),计量单位为m 2,工程量为 41005.59; 清单序号 4,项目编码 ******1001,项目名称为回填方,计量单位为m 3,工程量为 41005.59。 上述两项清单子目,其工程量数值完全一致,但计量单位分别为平方米与立方米,二者属于不同维度的计量标准。从工程造价计量逻辑及清单编制规范角度分析,挖一般土方与回填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存在本质区别,在无特殊换算说明的前提下,出现工程量数值完全相同的情况,是否存在清单编制有误的可能性,请明确。
回复:清单编制有误。“清单序号 3,项目编码 ******1001,挖一般土方(场内汽车转运,用于填方)”计量单位为m3。
问题2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最高投标限价应公布的内容详见“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2.3.3 款,请按标准提供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明细子母?
回复:补充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四、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710号
联 系 人:方春柳
电 话:0731-******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华侨国际1010
项目负责人:陈长凯(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邹诗剑、胡煜虹(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电子邮件:******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建设局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电 话:0731-******